认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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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是在他人的目光中认识自己的。” ——萨特《存在与虚无》
黑格尔在《精神现象学》中描述过主奴辩证法:主人需要奴隶的承认,才能确认自己的主人地位。 认可,从一开始就不是附加的奖励,而是自我意识的构成要素。 人无法在真空中确认自身的价值——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关系性概念,它在”被看见”的那一刻才真正存在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追求认可不是虚荣,而是一种存在论上的必要。我们所做的工作,只有在进入他人的意识之后,才完成了它的存在。 销售员需要客户认可产品的价值,学者需要同行认可研究的意义,投资人需要市场认可一家公司的未来。 问题从来不是”我们是否追求认可”,而是:我们在哪个时间维度上等待那道回响?
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在1865年发表,几乎无人理睬,直至死后三十五年才被重新发现。人们通常把这解读为”不被时代理解的天才”,但这一解读遮蔽了更深的东西。 孟德尔并非放弃了认可——他继续写作,继续通信,继续将论文寄给达尔文(尽管对方未曾拆封)。 他所拥有的,是一种对认可的不同理解:他相信,若事物本身为真,认可必然降临,只是不在此刻。 当认可的时间窗口被无限拉长,”追求认可”与”追求真理”之间的边界开始消融——因为二者共享同一个信念:真实的东西终将被看见。
